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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2021-04-10 21:34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课堂考勤管理,加强学院班风、学风建设,根据《东北电力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东北电力大学学生请假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将我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考勤范围

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以班级为单位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等)。

三、考勤方式

学生课堂考勤分“班委会自查、学生会复查、辅导员和班主任抽查、学院领导班子检查”四种方式。

1.班委会自查

班级课堂考勤实行班委会统筹、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制。班级学习委员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勤工作,学习委员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班级课堂考勤表》(以下简称考勤表),由任课教师签字确认课堂考勤记录。

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归者,均按旷课处理。请销假相关规定详见《东北电力大学学生请假办法》。

2.学生会复查

学生会每周对班级课堂考勤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按照要求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课堂考勤复查表》(以下简称复查表),复查频率及次数以每2个教学周内覆盖各年级、专业至少1次为标准。

3.辅导员和班主任抽查

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所负责年级、专业和班级的课堂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按照要求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课堂考勤抽查表》(以下简称抽查表),辅导员、班主任抽查频率及次数以每2个教学周内覆盖所负责专业、班级至少1次为标准。

4.学院领导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对班级的课堂考勤进行检查,按照要求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课堂考勤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检查频率及次数以每4个教学周内覆盖各年级、专业至少1次为标准。

四、考勤管理

1.班级学习委员每周五课程结束后,将“考勤表”上交学生会学习部。

2.学生会学习部对各年级、专业和班级的课堂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每周一将汇总统计结果和复查表考勤表上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课堂考勤的辅导员)备案存档。

3.学生工作办公室一般每4个教学周对本学期的课堂考勤情况进行1次通报,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旷课次数较多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和思想教育。

4.学院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在每4个教学周的周五将“检查表”、“抽查表”上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课堂考勤的辅导员)备案存档,由负责课堂考勤的辅导员汇总统计。

五、考勤奖惩

1.对2次(含2次)未及时上交《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班级课堂考勤表》的班级班长和学习委员通报批评。

2.对不如实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班级课堂考勤表》、伪造任课教师签字等作弊情况的班级,取消其班级一学年的评优资格、减少班级学生的评优名额和比例等;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学习委员(或临时负责考勤班委)纪律处分,取消班长和学习委员(或临时负责考勤班委)的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其他班委的评优资格。

3.对不如实汇总统计课堂考勤情况的学生会干部,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学生会主席团的评优资格。

4.对课堂考勤优秀的班级和学习委员,在学院学生表彰大会进行专项表彰,增加班级学生的评优名额和比例等。

5.每学期,对旷课1天以上2天以内或6-10学时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对旷课2天或11学时以上的学生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详见《东北电力大学学生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六、实施和解释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3.本办法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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