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0月26日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清单
二、《东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
本会全称是“东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东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及学校研究生会共同指导下进行工作的研究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组织宗旨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团结全院研究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
(二)沟通学院各部门与研究生联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践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培养具有东电品格、勇于担负时代使命的东电研究生。
第四条 组织任务
(一)配合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二)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三)维护广大研究生切身利益,及时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为满足全院研究生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广泛开展各种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艺体育等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兄弟学院之间和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起到提高研究生思想觉悟、陶冶情操、培养能力、开阔知识视野的作用。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纪校规为准绳。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取得东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方可成为本会人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东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组织规章》;
(二)有权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利益;
(六)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须开展述职评议,研究生代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共同参与评议,述职评议内容包含评议对象任职期间内在政治态度、纪律作风、学习情况、道德品行、工作成效等方面。述职内容须充实准确,重点突出,不宽泛、不漂浮,评议结果是评优重要依据。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九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院所有研究生履行在校公共权利、参与学院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须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威信,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能够代表大多数同学的利益。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学院在籍研究生总人数的1%,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不少于25%。
第十二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讨论、制定及修订本章程;
(二)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研究生
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六)选举产生出席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征求广大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八)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设置有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
(一)研究生会主席团在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中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二)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主席团会议定期举行,讨论、布置各项研究生会工作。
(三)研究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每届主席团任期1年。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主持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
(三)监督各工作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研究生会组织活动。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部门设置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设科技服务部、媒体宣传部、文艺体育部、生活权益部4个工作部门。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研究生。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研究生进行遴选,由班级推荐,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条 建立完善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课业考试不及格、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会组织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研究生会组织全体会议;各工作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二十二条 请销假制度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该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所属部门负责人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汇报主席团。选派工作部门负责统计出勤情况,并将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主席团与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考核制度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研究生会组织正常工作秩序、影响研究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研究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坚持从严治会。研究生会组织坚持学院党委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团委共同研究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注意作风建设,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二十八条 学院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研究生代表为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本章程由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生效。
第三十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会组织章程》。
三、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学院 |
年级 |
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霍建宝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0级 |
23/167 |
否 |
2 |
苏德皓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0级 |
21/167 |
否 |
3 |
杨潇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0级 |
6/167 |
否 |
4 |
石磊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0级 |
9/167 |
否 |
5 |
赵国朝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0级 |
8/167 |
否 |
6 |
侯健阔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0级 |
32/167 |
否 |
7 |
李科达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0级 |
47/167 |
否 |
8 |
谢政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9 |
谢皓宇 |
中共党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0 |
严伟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1 |
武东阳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2 |
邓炜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3 |
陈鸿图 |
中共党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4 |
高睿晗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5 |
张清鑫 |
中共党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6 |
付林也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7 |
李瑞捷 |
中共党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8 |
王晓婉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19 |
连正如 |
中共党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0 |
亢磊 |
中共党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1 |
郝敬洋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2 |
宋楠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3 |
丛爽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4 |
张薇薇 |
中共党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5 |
崔静怡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6 |
慕京一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7 |
盛宏煜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五、学院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由上一届委员会和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名单,报请学院党委与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学院党、团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待考察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研究生代表大会,并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20%)。
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宣传报道链接: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召开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
2021年7月16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于学术交流中心召开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名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张鹏、副院长姜铁骝、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辅导员列席会议。
(现场照片)
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会议商议提名人选。学生会组织根据团支部酝酿的提名人选,经学院团委审核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量应不低于代表人数的120%),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人选。
八、学院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 |
张鹏 |
学院党委副书记 |
无 |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
张阔 |
学院辅导员、兼职团干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