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动力专业类别
(学科代码:0858 授予工程博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以培养能源电力领域重大工程和科技攻关项目亟需的高层次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依托的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均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建设学科,吉林省一流学科,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分别为B+和B。学科围绕能源高效洁净开发、生产、转换、配送和利用中的基础理论与共性技术,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工作,现已形成面向国家能源战略需求、服务能源动力行业、紧跟学科前沿、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依托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基地,由首批“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优秀师资领衔组成高水平的校企联合导师团队。
二、培养目标
能源动力专业领域的专业学位以培养能源电力领域重大工程和科技攻关项目亟需的高层次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使其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拥有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攻克复杂工程技术难题、领导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的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人才培养首位,突出“五育并举、德育为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专业学位博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服务。
2.身心健康,有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
3.专业学位博士获得者应掌握该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本工程领域的研究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具备解决复杂工程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并在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重要的创造性成果,成为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高层次综合性工程技术创新人才。
三、研究方向
1.多相流与传热传质
2.流体机械及工程
3.高效清洁燃烧与有机固废综合开发利用
4.火电机组状态监测与运行优化
5.新能源理论与技术
6.储能技术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7.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优化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
基本学习年限4年,最多不超过6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2.培养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半脱产学习方式。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依托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校企共建研究平台,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研发计划或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等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校企双导师指导制或导师组联合指导制,学校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高级专家为导师组成员,其中第一责任导师为校内导师。第一责任导师或企业导师需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研发计划或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等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任选课三大类。学位课分为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2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至少12学分,必修环节11学分,选修课1学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11学分),其中:
公共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6学时);
外语:2学分(72学时);
论文写作与学术诚信教育:1学分(16学时)
工程伦理:1学分(16学时)
基础理论课:3学分;
专业核心课:2学分。
学位课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进一步掌握现代数学的基础理论,为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中以研究型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兼顾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理论与工程实践能力训练,使学生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课程内容紧密结合工程技术难题与实际需求。课程考核评价中设置开放性的设计类、试验类、实践类考核内容,培养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
2.必修环节(11学分),包括:
(1)专业实践8学分: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应结合工程项目开展,时间应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应依托工程技术项目中的实际工程问题开展,导师组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考核要求。专业实践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体现所解决工程问题的成效。专业实践结束后博士研究生须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专业实践依托的企业填写考核评价意见,导师组填写审核意见,重点审核博士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任务的情况和取得的实践成果等内容。
(2)开题报告2学分
(3)中期检查1学分。
必修环节的考核,按优、良、合格和不合格评定。
3.选修课1学分
研究生需选修1门课程,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学位论文与答辩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等,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工程实际,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
(2)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反映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工程建设等项目中,已做出重要的实质性贡献。
(3)成果形式:学位论文应独立做出工程技术创新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
(4)水平评价:对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文献综述(不少于6000字)包含于开题报告中。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并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进行,开题报告通过时间距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两年。
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评审。考核小组由5位相关专业领域具有工程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是相关专业领域的企业专家)。交叉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有较大变动,应重做开题报告。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备案。
论文开题报告的其它要求以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
3.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五学期进行,由博士生做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交考核小组审议。考核小组由5位相关专业领域具有工程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是相关专业领域的企业专家)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文献综述、中期报告及学位论文工作研究进展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达不到本培养方向考核要求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延期考核或分流。
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其它要求以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
4.学位论文成果要求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独立或牵头在解决国家重点、重大工程需求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必需依托(主持或者参与)实际工程项目开展研究,并取得相应学术创新成果。所取得学术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发表本专业领域SCI、EI期刊正刊论文不少于2篇。
(2)至少参加 1 次本领域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宣读或张贴并公开发表会议论文至少 1 篇。具体审核认定由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
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1项(有证书),或者省部级科技一等奖1项(排名前8名),或者省部级科技二等奖1项(排名前4名);或者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件(署名前3),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2件(署名前3);或者参与起草获颁布全国性行业标准、规范(有署名),或主持起草获颁布的企业标准、规范、规程(第1署名人);或者以第一获奖人身份获得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或开发的装备、平台、系统通过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证并在依托的实际工程中应用(需提供装备、平台、系统原型机以及检测报告、现场报告及照片、应用证明);或者在学期间所承担课题成功地进行成果转让(转让费 50 万以上,以转让合同额为准,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一项目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项目完成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二项目完成人),以上成果相当于SCI、EI期刊正刊论文1篇(以上所有等价成果仅限使用1次)。
以上所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署名为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本人为学术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
5.学位论文撰写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应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学位论文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论文中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且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0篇,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一般为6~10万字(含图表)。
6.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审核符合论文送审要求的,在论文送审前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以便对学位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7.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博士论文评审按照《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执行。
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
(1)修完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
(2)满足学位论文成果要求。
(3)通过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4)通过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5)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6)通过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至少由5位相关专业领域具有工程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为企业专家。
具体答辩程序和实施办法按照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8.答辩流程
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对答辩委员会决议负责。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占半数以上,外单位专家应至少有2名。答辩委员会的成员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介绍答辩人简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3)答辩人报告;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委员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价,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等进行表决,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6)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