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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培养方案
    发布者: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日期:2024-05-14 15:59:0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

    (学科代码:0807    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现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围绕能源高效洁净开发、生产、转换和利用的基础理论与共性技术,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工作。经过70余年积淀,已形成面向国家能源战略需求、服务发电行业、紧跟学科前沿、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

    学科拥有以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级教学团队为核心的师资队伍,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等人才称号26人次。承担了国家基础研究“97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课题,拥有以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博士研究生工作站为代表的9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基地,为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培养目标

    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围绕工程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创造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科研道德。

    2.具备扎实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理论基础,掌握本学科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够应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理论知识解决领域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在本学科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3.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或解决工程重大技术课题的能力,开展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科研工作。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用计算机等学科的知识,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胜任高等院校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研究方向

    1.工程热物理

    2.热能工程

    3.动力机械及工程

    4.流体机械及工程

    5.制冷及低温工程

    6.化工过程机械

    7.清洁能源新技术与储能

    四、学制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学制为5。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五、培养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半脱产学习方式。

    2)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3)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导师应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生的个人特点拟定出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4)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合理安排课程学习。

    5)实施博士研究生的助研工作,要求每位博士研究生必须主持或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6)研究生可在校内攻读,也可由国内、国际的校际间联合培养。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选修课三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修最低学分为16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10学分),其中:

    公共基础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6学时);

    外语:2学分(72学时)且要达到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论文写作与学术诚信教育:1学分(16学时

    基础理论课:3学分;

    专业核心课:2学分。

    学位课程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必修环节(5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要求与指导下,研读各自研究方向的经典名著12本,完成后记1学分;

    开题报告:2学分;

    学术讲座:1学分,参加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4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其中至少1次为通过宣讲或海报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且有证明材料并在校内开展报告讲座),完成后记1学分;

    中期检查:1学分;

    必修环节的考核,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3.选修课

    研究生需选修1门课程,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七、学位论文与答辩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是攻读博士学位的关键环节,是博士生是否达到培养质量标准的综合体现。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至少应包括以下环节: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评阅等。要求博士学位论文不仅在理论上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还应该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2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同时要求博士生在论文开题时针对论文选题单独提交一份全面详细的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1万字)。

    3)开题报告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5-7名教授组成)。考核小组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对于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等应及早提前考虑并采取措施。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开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拟定正式工作计划,包括论文工作阶段的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完成期限等,并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备案。论文开题报告的其它要求以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执行。

    2.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前完成,由博士生做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交与会者审议。应组织考查小组(5-7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论文中期报告的其它要求以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

    3.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要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所研究的问题应属于学科前沿。

    2)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学习阶段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

    3)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已广泛阅读了国内外相关的大量文献,并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4)学位论文应能体现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论文的理论分析严谨,计算结果和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5)学位论文内容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对本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6)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认为属于创造性成果:

    1)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的假说、观点;

    2)设计、实验技术上有重大的创造或革新;

    3)提出具有一定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在生产中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4)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的科学技术、工程技术或社会科学方面的关键问题。

    7)论文写作符合撰写规范,文笔流畅、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结论正确。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4.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作为取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通过宣讲或海报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1次,发表论文(若是第二作者其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中科院双一区SCI期刊论文1篇;

    2)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且其中1篇为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

    3)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且同时至少发表EI一级学报正刊论文1篇或发表EI期刊正刊论文2篇。

    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东北电力大学)获得国家级科技奖1项(排名前5名),或者省部级科技一等奖1项(排名前4名),或者省部级科技二等奖1项(排名前3名),相当于EI一级学报正刊论文1篇(以上所有等价成果仅限使用1次)。

    以上所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东北电力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

    5.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审核符合论文送审要求的,在论文送审前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以便对学位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6.答辩资格

    1)修完规定的课程,并全部合格,学分达到申请学位要求。

    2完成论文开题查新报告与论文开题报告。

    3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4完成要求的其它各环节。

    5)通过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6)博士学位论文的主要创新成果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并达到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7)通过学术不端检测;

    8)通过预答辩;

    9)按照《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通过论文评审;

    10)办理完答辩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7.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对答辩委员会决议负责。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占半数以上,外单位专家应至少有2名。答辩委员会的成员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介绍答辩人简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3)答辩人报告;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委员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价,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等进行表决,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6)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8.学位授予

    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被授予博士学位: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合格;

    2)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两份打印稿,并附有答辩后详细修改说明;

    4)提交授予学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5)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