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二)学院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设立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三)复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学院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做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我院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4月2日~4月3日进行。
(三)复试资格条件
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我院2026年不组织破格复试。
3.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执行。
(四)复试资格审核
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
(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9)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
(10)考生本科期间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
(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
(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等模板请到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s://grad.neepu.edu.cn/info/1126/3740.htm。
四、复试内容及方法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形式);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形式);
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形式);
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形式)。
综合能力考核在考生报考学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题库中抽取三道试题进行面试,详见附表1。
专业能力考核科目详见附表2。
五、成绩确定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
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3.复试总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复试录取工作
1.复试结束后,按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合格标准:复试总成绩合格线为132分。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A区考生报考的学科单科国家线)。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180元/人次,在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现场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安排 |
时间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4月2日 (星期四) | 8:00-11:00 | 报到、资格审查 填写表格、交复试费 | 电动大楼B座大厅 | 携带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资格审查全部材料 |
13:00-15:00 | 专业课笔试 | 二教2合 二教3合 | 携带身份证 |
15:30-17:30 18:00-20:00 | 同等学力专业课加试 | 电动大楼B412 | 携带身份证 |
4月3日 (星期五) | 8:00-15:00 | 思想品德考核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综合素质考核 | 笔试时通知 | 分组进行 |
附表1:综合素质考核科目:
报考专业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802)动力工程 | 工程热力学 工程流体力学 传热学 | 锅炉原理 汽轮机原理 |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5906)人工环境工程 | 供热工程 空气调节 制冷技术 |
(0807Z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风力发电机组 |
(0807J2)储能科学与工程 | 储能技术 |
(082700)核科学与技术 | 反应堆物理 辐射防护 |
附表2:专业能力考核科目:
专业 | 考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动力工程 3储能科学与工程 | 锅炉原理 | 汽轮机原理 泵与风机 |
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5人工环境工程 | 暖通空调 | 供热工程 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 |
6核科学与技术 | 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学 | 反应堆物理分析 辐射防护 |
7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风力机空气动力学 | 风力发电机组原理与应用 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 |
八、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电动大楼B401室
咨询-马老师:0432-64806029
申诉-李老师:0432-64806280
九、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