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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留学生培养方案
2023-08-31 20:04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

博士留学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07    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现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围绕能源高效洁净开发、生产、转换和利用中的基础理论与共性技术,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工作,经过70余年积淀,已形成面向国家能源需求、服务发电行业、紧跟学科前沿、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
    学科拥有以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级教学团队为核心的师资队伍,有“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人才称号24人次。承担了国家基础研究“97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课题,拥有以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代表的8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基地,为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培养目标

1.掌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厚的专业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现状、发展动态和国际学术研究前沿状况,能够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工作。

2.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专门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开展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工程价值的科研工作。

3.能够运用汉语、英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三、研究方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培养从事能源开发与利用、高效清洁燃烧技术、多相流理论与分析、火电厂热力设备节能与优化运行、强化传热、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工程设计、试验研究及技术管理人才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1.多相流与传热传质

2.高效清洁燃烧与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

3.火电机组状态监测与运行优化

4.新能源理论与技术

5.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和储能

6.热辐射分析与燃烧监控理论与技术

7.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优化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

全日制博士留学生学制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可交替进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满学分。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2.培养方式

1)博士留学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博士留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导师应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生的个人特点拟定出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3)博士留学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合理安排课程学习。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必修环节和选修课三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核心课。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修最低学分为19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选修课1学分。

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13学分),其中:

公共课:中国概况:3学分(48学时);

汉语:4学分(64学时);

论文写作与学术诚信教育:1学分(18学时);

基础理论课:3学分;

专业核心课:2学分。

学位课程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必修环节(5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要求与指导下,研读各自研究方向的经典名著12本,完成后记1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1学分,参加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完成后记1学分;

博士论坛:1学分,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及以上,记1学分。

必修环节的考核,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

3.选修课

发电厂工程与技术:1学分(16学时)。

选修课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学位论文与答辩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是攻读博士学位的关键环节,是博士生是否达到培养质量标准的综合体现。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至少应包括以下环节: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评阅等。要求博士学位论文不仅在理论上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还应该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的其它规定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同时要求博士生在论文开题时针对论文选题单独提交一份全面详细的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1万字)。

3)开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5-7名教授组成)。考核小组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对于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等应及早提前考虑并采取措施。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开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拟定正式工作计划,包括论文工作阶段的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完成期限等,并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备案。

2.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前完成,由博士生作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交与会者审议。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5-7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论文中期报告的其它规定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要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所研究的问题应属于学科前沿。

2)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学习阶段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

3)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已广泛阅读了国内外相关的大量文献,并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4)学位论文应能体现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论文的理论分析严谨,计算结果和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5)学位论文内容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对本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6)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认为属于创造性成果:

1)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的假说、观点;

2)设计、实验技术上有重大的创造或革新;

3)提出具有一定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在生产中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4)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的科学技术、工程技术或社会科学方面的关键问题。

7)论文写作符合撰写规范,文笔流畅、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结论正确。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4.答辩资格

1)修完规定的课程,并全部合格,学分达到申请学位要求。

2)完成论文开题查新报告与论文开题报告。

3)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4)完成要求的其它各环节。

5)博士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合格,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6)博士学位论文的主要创新成果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并达到“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7)通过学术不端检测;

8)按照《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通过论文评审;

9)办理完答辩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若是第二作者其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按下述要求公开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至少在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SCI收录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EI收录期刊论文至少2篇。

博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东北电力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

6.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审核符合论文送审要求的,在论文送审前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以便对学位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7.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1)将匿名论文提前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设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2)研究生现场论文答辩,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陈述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和取得成果等;

3)答辩委员会专家提问,学生现场作答;

4)答辩委员会专家无记名投票给出答辩成绩;

5)宣布答辩成绩。

8. 学位授予

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被授予博士学位: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合格;

2)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两份打印稿,并附有答辩后详细修改说明;

4)提交授予学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5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附表: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考核

方式

学期

学位课

公共基础课

(8学分

1221004

中国概况

3

48

考试

1

1221005

汉语

4

64

考试

1a

0211005

论文写作与学术诚信教育

1

18

考查

1a

基础理论课

(≥3学分)

0911001

现代数学基础与方法

3

48

考试

1

0911003

高等数值分析

3

48

考试

1

专业核心课

(≥2学分)

0211001

高等热学理论

2

32

考试

1

0211002

高等流体动力学

2

32

考试

1

0211003

新能源理论

2

32

考试

1

0211004

高等能源化学工程

2

32

考试

1

必修环节

(5学分)

0214001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

1

 

 

 

0214002

开题报告

2

 

 

3

0214003

学术讲座(至少4次)

1

 

 

 

0214004

中期检查

1

 

 

5

选修课

(1学分)

0212001

发电厂工程与技术

1

16

考查

1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9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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